我偶尔也能假正经一下^-^
下面这两篇是前段时间受咪咪卡委托帮她老公写的一些东西,“大红马”集团的企宣杂志的首卷与封2(另外还有给写了封3,不过那篇就不在这里贴出来了)
一直都比较拒绝写这类假正经的东西,觉得自己会写吐过去
可不料,后来写的时候,却发现竟似乎还挺上手的
默,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其实也很有假正经的潜质??
———真是巨大的“惊喜”啊O__O”
螃蟹的填词歌曲《我作第一》
这首歌算是最近在忙的一小部分事情吧,老蒋的声音很震撼,我喜欢老蒋同学的声音,另外最令人高兴的是,老蒋是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人,所以整个的合作过程我们相处的很愉快
至于这首歌,目前尽管还是有一小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老蒋已经很努力也表现的相当剽悍了,所以我给他打90分
再提起老蒋的家庭,真的很有趣,整个一音乐家庭,尤其是他女儿,才7岁,声音可爱的不得了,害的螃昨晚一听就马上忍不住在网上搜了一首英文儿歌的原唱与伴奏并给填了中文歌词自告奋勇送上给小天使,总之,如果引导正确的话,相信一定潜力无限^-^
不过,关于螃自告奋勇的那首歌词,默,据小牛同学评价说,太天真了,他说你以为现在的小孩还会这么天真吗?
于是螃狡辩,“我是写给3岁以下听的”
“那你知道现在3岁的小孩喜欢什么吗?他们喜欢李贞贤!”
。。。。
再一次大大的纠结了一下TOT
关于今早花雨事件的后续!!
中午,花雨的那位相关负责人给我来了电话,按她的解释是说,花雨有自己的投稿同意书,一旦你投稿给花雨,那么不论录用、出版是否,都意味着你已经赋予了他一切的发表权利
那么,关于她口中所说的那一则条款,我现在特意COPY如下——“投稿,是指作者将作品向花雨以各种方式投稿,不接受他人代为投稿(或转贴)。作者向花雨投稿送达,视为作者拥有授权花雨出版或发表的权利,不得因此侵犯他人的权益。”
然而,就我个人而言,庆幸的是,我并不是一个毫无根据就发火的人,其实在一早刚发现这件事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料想过这方面的可能,因为这段时间关于花雨的无耻传闻太多,所以也难保他们是否一定就不会无耻到这种霸道的程度,因此我便马上又再次研究了他们的投稿细则同时也正巧看到了投稿同意书,而我也正是看完了这一切之后,才确定发火的!
很显然,关于这条细则,是“作者拥有授权花雨出版或发表的权利”,也就是“作者拥有权利”,权利的主体行使者是作者,作者有权可以授予花雨,亦有权可以不授予,有权可以行使这个权利,亦有权可以不行使这个权利,这一切都是作者的自由,而花雨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个受体,始终都应当以作者的意识与行使与否为前提,而非擅作主张替作者行使权利!
所以,当这位负责人中午以这一条款糊弄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当即显得不知所措,暂且我并不想追求这位负责人是有意打算蒙我,还是无意的因为她自己的无知而误解这则条款的意思,但不论如何我却不是文盲,更不是白痴!所以我“善意”的提醒她,如果真如她所说的话,那他们绝对应该一早的就改动条款,将条款彻底的更改成为“作者授权花雨拥有出版或发表的权利”,使拥有权利的主体变成花雨,不然就别拿这则条款跟我解释!
不过,我终究不是一个喜欢争执的人,我一向性格闷骚,只擅长心里嘀咕与敲打键盘,与人过多交流总会让我觉得莫名吃力,所以这通电话只坚持了两分钟左右我就将她给打断了,我说你直接就把文章给删掉吧,其他的我什么都不想跟你说了,而最后当她同意删除文章之后,我当即就挂了电话
就这样,这件令我颇不愉快的事情似乎就这么划上了句号,我知道,这个句号划的很不完整,但我不想再去计较它,再计较下去只会让自己更加疲惫,在如今这么一个混乱的文化市场,作者始终都只是一个弱势的群体,想要保护自己并不是靠生气就能够解决
另外,如果真的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文字的话,那就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心吧,不要因为一些肮脏的事情就模糊了自己对于美好的信仰
最后,我谨想以自己的这件事提醒那些曾经、或者正在、或者将要投稿花雨的作者,如果你们的作品遭到拒绝而您又并不希望被花雨擅自行使掉你们自己的权利的话,请记得一定要对他们说“不!”
花雨!流氓!混蛋!
大概是去年年底的时候吧,给花雨投了一篇长篇,结果对方后来回复说风格不符合,他们如今更需要的是校园魔幻文,而非校园纯情文
这样的话,那也就没有办法了,然后这件事情就这么告下了段落
可刚刚,因为无意间关注到移动书城盗JJ以及其他未经授权的作者的文的事情后,一时兴起,我纯粹就是玩玩的心态,于是也就在百度上搜索了几篇自己的文,可结果,就被我搜到了花雨的网页上,我曾经投稿失败的这篇文竟然堂而煌之的出现在他们的网页上!!而这一切丝毫不曾经过我的允许与授权!!甚至我本人根本就被蒙在鼓里!他竟然就如此的无视作者的尊严与努力!就算我是一个失败的作者!就算我写的东西是垃圾!那要撕要扔要糟践也都只有我自己有资格!他凭什么!他算老几!
老实说,把文贴到网络上早已经就有被盗载的心理准备,可花雨不一样,他起码是一个正规的出版社,他起码应该有自己的职业操守,他不应该这么无耻混蛋流氓!!尽管挺早之前就有听闻关于花雨的缺德,但之前一直也没有太深感触,直到今天,如此切身体会之后才发现不是一般的气愤!比之前有一次发现自己的3首歌词被一个叫“传智”的网络歌手甚至连署名权都盗用去的事情还要气愤,而叫人哭笑不得的是,那一次的发现也是缘于一次无意识的搜索,呵呵,这样的搜索太TM吓人了!
总之TMD我当时气的就按首页上的电话打过去了,结果对方说这方面的负责人不在,就想这么敷衍我,那我就问那负责人的手机呢,手机总有吧,他不在,我就打他手机,结果那厮竟然告诉我他不知道他同事的手机号码,混蛋的,他真拿我当白痴啊,一般是个稍微正规点的公司,有哪个公司不会制作通讯录的!!
我当时真被气糊涂了,我很难得会如此生气一次,可是我的性格又实在很不懂得如何吵架,所以后来我就打算退一万步着想,就当他真的不知道那位负责人的电话!那,我留下我的电话让他联系我总可以了吧!于是最后我就强硬的把自己的手机留给了对方,我说那负责人怎么今天也该来一趟公司吧,他来了就让他给我回电!今天之内给我回电!!
所以,接下来,我会尽量心平气和的等那个电话!
当然,其实我压根也不敢保证他们是否着的会给我回电!对这么一个压根就没有文德的盗贼而言,我又能拿什么去信任和期待他呢?
最后,说一件让人最搞笑的事情
打开花雨的主页,我很喷饭的看到第七届花与梦的征文主题跳过之后有一句话是“花雨作者要做带来真善美的天使”——太讽刺了,我真的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过有比这更让人觉得讽刺的事情了,简直讽刺到让人手脚发软四肢无力,一帮贼竟然要培养和统治天使?!真拿上帝当屁看啊!!
